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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纠纷成为消费投诉新焦点
时间:2009-10-26 10:25:0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孟奇
  网上购物以其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特点被越来越多的年青人所追捧,其发展之势迅猛,但是由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完善,网络交易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监督,网民的识别能力有限等诸多原因,网上购物消费投诉时有发生。20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从去年的零零星星到今年每季度投诉占到投诉量的4%到5%,虽然比例不大,但网上购物反映问题之多,牵涉面之广已经成为新的投诉焦点。   现象:“网上购物”成时尚   “尝尝我50元从网上淘来的酸奶机做的酸奶味道怎么样。”向朋友们炫耀自己得意之作的王凡经常从网上购一些床上用品、手饰、服装等物品。 如今对于年轻人来说,网上购物已不再是一个陌生事物,因为可以免去逛商店、超市的奔波之苦,从以前逛街时的“货比三家”,变成了网上“货比万家”,最关键的是同样的品牌和款式,网上一般都比各专卖店里要便宜很多,独具特色的网上购物在很大程度上迎合了一部分年轻“懒人”的需求。“网购高手”杨凌告诉记者,她经常在网上给自己和儿子选购衣服,刚开始所购物品的运费自己掏,消费金额达到150元时,退换物品的来回运费均由对方承担。目前她对该品牌的网上购物服务还算满意,但是每次交易都没什么票据,只有一张送货单,如遇纠纷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力。   问题:遇到纠纷难维权   小伙子陈强前不久从网上看中一部新款诺基亚手机,可收到的手机虽然也是诺基亚,但与网上手机并非同款,机屏、外壳均有差异,他决定先不付款,想用朋友的身份证再寄一部时被对方识破发生纠纷。   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上网用户和网上购物人数的不断增多,像陈强这样涉及互联网服务的投诉已经成为服务类投诉新的焦点,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八月份,关于网上购物的投诉有增无减,由去年的零零星星到今年每季度投诉占到投诉量的4%到5%,虽然从表面上看所占比例不大,但其影响已不容忽视。投诉主要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货不对版。消费者在网上选购的物品和实物之间有差距。二、异地货款。就是收款的地址与货物邮寄的地址不一致。三、签字收货。消费者收到货物时签字后才能验收,如物品有损,快递公司与发货方责任不清。四、难维权。由于信息不对称,无论消费者遇到哪类问题,都非常被动。作为消费维权部门因受其异地管辖和缺少相关法规条款支持的局限,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做一些调解工作,达不到真正维权的目的。   建议:购物者要学会自我保护   随着网上交易的日益便利、交易形式的愈加丰富以及网上支付功能的不断完善,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或是人性懒惰的原因,一些能在家里轻点鼠标就可以完成消费行为,已逐步取代人潮拥挤的外出购物,网络预订已经成为当今城市人的一种生活习惯,其现象将发展成为一种趋势。而针对“商家”藏身于匿名网站和e_mail地址背后,承诺的“合法保证”也是漏洞百出,消协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时要学会自我保护,养成看账户、细斟酌、索取发票的习惯。另外,尽量去商场直接购卖,不要为省事、图便宜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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