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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电视怎成“雪花”电视?
时间:2010-03-19 13:38:23来源:作者:过客

    读者声音

    2万多元买来“雪花”电视

    市民朱玮反映:2月13日,我在北蔡一家连锁家电大卖场导购人员推荐下,花24700元买了一台夏普较高端的LED电视机。2月22日安装后,发现图像模糊有雪花。夏普工作人员调试后说是信号问题(目前我们小区使用的是模拟信号,而该电视机适用的是数字信号),只能通过购买安装信号放大器做略微的改善,直到数字信号普及到我家后,才能看到高清电视。我非常纳闷,因为购买时导购员反复强调,该电视比老款的LCD电视清晰,根本没有提过有信号问题。如果目前的信号达不到高清电视的要求,我们根本不会选择这么高端的机型。作为消费者,我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导购员误导了消费者。

    随即我向该卖场反映此事,他们表示导购员是新手,给出的解决方法是:只要夏普出具质量单,他们就给予退换。而夏普售后服务人员表示,我们只管机器好坏,现在只是信号原因,所以不能出具质量单。我对卖场这种销售方法很不满。

    记者随访

    商场应该提供模拟信号

    为了确认这家大卖场的销售方式是否有问题,日前记者去了浦建路上的永乐家电。在二楼商场,记者看到虽然电视机里放的大多是商家处理过的高清DVD,但所有的品牌展示厅都有一台电视机接上有线信号,向顾客展示购买电视机后在家里播放的效果。一位导购还表示:买回电视机后,在有线信号正常的情况下,如果画面质量低于店内这台接有线信号的电视机,我们退一赔一。夏普品牌旁也挂了一台接有线信号的电视机。朱先生表示,如果当时那家卖场也像这样展示产品,他会有更清醒的比较和选择,后面的尴尬和矛盾也不会发生。据朱先生回忆,当时那家卖场的夏普柜台里,所有开着的电视机放的都是DVD。

    记者联系了市消费者协会有关工作人员,他们表示类似朱先生这种情况,厂家确实没有义务为消费者开具质量单,消费者可以和卖场协商退货事宜。朱先生希望,家电卖场的导购员应该说清楚电器产品的使用条件,别让顾客刚买完就后悔。

    编后

    请多为消费者着想

    现在电器产品推陈出新的速度可按天计算,很多消费者走进电器卖场,颇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受。我们不可能要求消费者每购买一件电器就成为相关的“专家”。这种情况下,卖场导购员所起的作用就非常重要,说明介绍时切不可模棱两可或者含糊不清。

    商品缺陷有可以隐瞒和不可以隐瞒之分,比如电视机调台速度慢,手机关机时闹钟不会响这种非原则性的问题,如果客户不问,导购员不说尚可原谅的话,那么涉及商品属性的原则性问题就不能不说。就像买车时,总该告知这车吃什么样的汽油(90号/93号还是97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如果这种油目前还没有或者相当昂贵,则更应该让顾客知道。

    家电卖场应多为顾客着想,一方面加强对导购员的业务培训和责任培训,不但让他们充分掌握各类电器的性能、使用条件等基本情况,更要让他们认真负责、介绍全面,像浦建路上的永乐家电一样,提供产品展示,让消费者能有直观的感受。明明白白消费,这个消费理念和要求已经提出多年,希望商家切实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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