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今年1-2月份,我市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4487台(部),销售额达36218.89万元。根据省家电办统计,在全省18个省辖市按“家电下乡”产品销量占农户数比例排序中,我市居第一位。
自2008年12月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商务部门精心组织,扎实细致落实“家电下乡”代垫直补政策,并大力宣传、积极引导,使我市“家电下乡”销售情况成果丰硕。据了解,全市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76810台(件),销售额近12亿元,达119308.03万元。累计补贴569801台(件),已发放补贴金额12956.89万元,使40多万农户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