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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旅游四注意
时间:2011-11-01 17:05:40来源:霍城县工商局作者:王霞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喜欢外出旅游。消费者如何才能明明白白去旅游?霍城县消费者协会特发布如下旅游消费提示:
    一要选择正规旅游产品广告。规范的旅游产品广告,应有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往往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
    二要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旅游实施之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接受自费项目,必须与旅行社签字确认,注意是否因年龄或者职业差异收取附加费。旅游者要索取发票并妥善保存,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三要警惕转团、拼团带来的后患。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常见现象。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前要问明情况,旅行社必须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方可转团、拼团。
   四要理性消费。游客购物时要注意辨别真假优劣,购买贵重物品,需看清购物凭证和必须提供的证书、手册等。对于合同外的自费项目,应遵循自愿的原则,主动与旅行社签订协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霍城县工商局: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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