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松滋市工商局王家桥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热水器漏水消费纠纷,商家最终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新燃气热水器并赔付损失800元。
2月13日,王家桥工商所接到消费者尤某投诉。据尤某介绍,1月2日,他在斯家场集镇某电器商店购买某品牌燃气热水器一台,由商家安装后使用。1月25日,尤某发现家中楼梯间墙面、两个卧室墙面被水浸湿,放在楼梯间的18包水泥也因浸水报废,后发现是热水器漏水所致,尤某多次找商家索赔无果。
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着手调查,查明热水器因热交换器铜管坏损导致漏水,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对商家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最终商家同意按尤某要求更换一台同品牌热水器,并对消费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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