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去年4月份在长清一商场购买了一台燃气灶,开始使用就不能点火。他曾联系过商场进行维修,可没过多久燃气灶又开始罢工。等刘先生再次找到商场时,商场以燃气灶有质量问题为由,让刘先生找厂家处理,而当他找到厂家后,又被告知一切售后服务都应由商场负责。此后,商场和厂家就开始了长达半年的“踢皮球”。
无奈,刘先生只好找到黄河工商所。工商人员找到商场,但商场方仍以商品超过“三包”时限为由,拒绝免费维修。对此,工商人员出示了商场第一次维修时的单据,指出首次维修后,燃气灶未能使用超过30日以上;当消费者要求再次维修时,商场一再拖延,是造成商品超过“三包”期的关键原因。面对证据,商场最终承诺为刘先生免费修理燃气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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