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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标准成“唐僧肉”电器消防要求引争议
时间:2012-03-16 10:47:31来源:作者:游侠

    “现在中国家电业的制造规模已经跻身全球第一,很多机构把在这一行业制定标准当成‘唐僧肉’,都想咬一口。制定这个标准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最终目的是借着消防的名义搞认证。”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一位技术人员对记者说,“这个标准一旦出台,对家电业产生的后果不堪设想,这绝不是耸人听闻。”《电器产品消防安全通用要求》(以下简称“电器消防要求”)标准正在制定的消息传出后,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家电业内广泛关注。

    记者特意就此事在行业内展开调查,很多企业和业内有关人士都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一枚“重磅炸弹”

    据了解,“电器消防要求”标准起草制定单位是沈阳消防研究所,目前该标准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

    记者在“电器消防要求”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看到,该标准适用范围为“应用在建筑中安装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大于1000V的电器产品”。同时,标准指出电器产品分为工业电器产品和民用电器产品,其中,民用电器产品包括“音像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电加热设备、电动设备、照明器具、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厨房家电类”,这就表明,几乎所有家电产品都被纳入。

    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计划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其中第3章、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内容。这意味着,该标准一旦实施,涉及产品的企业就必须执行。

    这一标准名称最早出现在2009年11月2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计划编号为“20091140-Q-31”,当时预计2010年完成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从目前的情况看,沈阳消防研究所有可能在2012年底前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外界第一次知道该标准内容是在2011年11月9日,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征求对国家标准<电器产品消防安全通用要求>等三项标准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称,“编制组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上网征求意见,请各位委员于11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寄发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由于仅在消防电子产品行业内部征求意见,导致许多相关行业的企业和机构未能及时知晓。

    进一步了解的情况令记者感到惊讶。在此之前,这项涉及消防、工业电器、家用电器等多个行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全是在没有家电企业和相关机构参与的情况下起草的,起草单位也没有和任何一家家电企业或有关部门直接进行沟通。

    更加戏剧化的是,某家电企业人士告诉记者:“我看到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起草单位一栏写有海尔、格力等家电企业,但是通过调查了解,我们发现这两家企业根本没有参与。”记者通过对海尔、格力有关部门采访,证实了这个说法。

    一位熟悉标准制定程序的业内人士介绍,家电标准的归口单位较多,难免出现“打架”的情况。但是,跨行业制定的国家标准应与相关行业的标准化委员会及主要管理部门充分沟通和讨论,并且在标准立项之初就应该向相关行业发布征求意见公告。不与相关行业沟通,自行制定标准本身就有问题,而且仅在自己的官网上发布,很难引起其他行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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