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济阳分局查处一起打着“家电下乡”幌子销售假冒品牌电视机的违法案件,当事人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月19日上午,济阳工商分局回河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有人在济阳县回河镇北张商业街,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品牌电视机。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检查,看到一辆侧面挂着“家电下乡”横幅的送货车,车上装有两台某品牌电视机。经查,当事人不能出示“家电下乡”经营许可证,其所售电视机属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批假冒电视机进行了查扣,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不要轻信资质不明的“家电下乡”经营者,在购买电器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家电下乡”的经营许可证明,索要购物发票,不要贪图便宜而购买无质量保证的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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