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农业部等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下称《细则》)。大幅度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并对家电下乡产品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以及对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记者采访了解到,《细则》的出台大大刺激了厂商和经销商热情,他们表示,不断完善的政策出台将有力刺激家电下乡工作的进一步推广。
解决家电下乡突出问题
4月21日,对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来说,是个大日子。说其大,是因为其重要。在此之前,《中国电子报》记者远赴河南、山东、湖南、四川、重庆、广东等地农村采访了解到,家电下乡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领取国家补贴的时间长。
如今,这一突出问题将得以解决。该《细则》最大的变化在于,农民在提出补贴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到补贴资金,比原规定的33天缩短一半以上。
此举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是家电下乡工作的催化剂。记者了解到,此次《细则》并没有统一划定指标,而是根据各地家电下乡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相应规定:
一是实行销售网点代理补贴审核改革试点。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录入补贴相关信息,乡镇财政所确认并兑付补贴资金的办法。
二是未改革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江西、湖南、深圳、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仍然由乡镇财政所负责补贴审核,但从5月1日起,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待改革试点结束后再确定是否实行销售网点代理补贴审核。
三是改革试点地区及未试点地区,由于银行网络不完善、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补贴资金有困难的,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销售网点再与乡镇财政所进行补贴资金清算的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产品司视听产品管理处处长梁峰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补贴时间过长这一突出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家电下乡工作的后期开展。
当然,有些地方为了更好地推广家电下乡工作,正在制定更为有利的细则。重庆市商业委员会规划财务处副处长蒋晓兵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目前重庆正在制定地方性的细则。今年5月1日,重庆市将出台两项政策提高销售商的积极性。据他透露,届时农民领到补贴款的时间将在7个工作日内。首页 前十页 上一页 12 下一页 后十页 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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