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农民消费能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内需,广西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截止2009年3月底,百色市390个销售网点共销售冰箱、洗衣机、彩电、手机、热水器等商品9,052台(部),销售总额1,583万元。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在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一方面加强与各县(区)商务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及时取得第三方的支持,掌握各销售网点最新的信息,切实把各网点纳入税收征管范围,加强征管,减少征管漏洞;一方面针对“家电下乡”需要发票才能办理国家财政补贴的特点,加强对各销售网点的用票管理,实现“以票管税”。由于征管到位,措施得力,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一季度,全市390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共缴纳增值税92万元,同比增长112.34%,增收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