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一个企业是否成功的标准,不仅仅是它在业务上的成功,还在于企业如何为其所在的社区服务,如何保护我们这个星球的资源,如何改善人民的生活。”(摘自三星电子官方网站)
我很欣赏三星对企业公民的理解,作为一个知名的跨国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有与众不同的深刻认识,在其网站(http://www.samsung.com/cn/)的标题(title)也明显写着“中国三星电子 - 做中国人民喜爱的企业,贡献于中国社会的企业”,对“企业公民”的深刻理解和实践也为三星电子在中国的快速发展营造了宽松的环境。自1992年8月,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在惠州成立,三星首次进入中国市场,到2005年为止,三星电子在中国共有14家生产法人、8家销售法人、4个研究机构以及若干代表处、办事处、产品技术服务部门,员工总计2.3万人,销售额 176亿美元(约占三星全球销售额的12.5%),其中出口78亿美元。三星一跃成为在中国市场发展最为成功的消费电子巨头之一,中国市场也成为三星全球最重要的战略市场之一。
三星在中国市场的成功离不开其所拥有的相对领先的技术优势、离不开其所打造的品牌形象,也离不开其对“企业公民”的营销实践。三星与在华的跨国公司相比,无疑是在“企业公民”方面最下功夫的企业,通过百度搜索“三星 企业公民”有36900个网页,同样搜索诺基亚、西门子、索尼和LG分别只有31800、26200、23200、10500个网页。三星自进入中国就很注意“企业公民”的建设和投入,在社区服务、教育、环保、体育等方面参与了很多公益活动。2005三星在中国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投资总额为5325万人民币,约占当年三星在中国销售额的0.036%。
进一步搜索三星的相关产品信息,得到的结果很多是三星冰箱、空调、电视等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方面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反差?一个将“企业公民”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的企业岂不是本末倒置,如果作为一个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本身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达不到消费者的要求,而下很多功夫去做其他社会事务,是不是最基本社会责任都没做到,也就是诚如三星所言的“业务上的成功”都没做到。
“企业公民”不是荣誉公民,也不是慈善机构,也不可能是仅为做公益事业而存在,企业首先应该立足于主业,在主业上尽到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性价比高、绿色环保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尽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如果将公益事业当作营销手段,当作广告的补充,当作一种做秀,这种做法是不是偏离了“企业公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支持三星做好一个优秀的企业公民,我更希望三星能踏踏实实先做好产品、保障必要服务,将用于公益事业的占每年收入的万分之几的费用投入的实实在在的产品和服务,这样三星也许会离一个真正“企业公民”更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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