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以来,灵璧县多措并举,商务、财政、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已销售下乡家电1.5万台,汽车、摩托车0.46万辆,群众获财政补贴逾千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家电下乡”工作是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为确保家电下乡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该县财政部门建立动态跟踪机制,每周进行一次清理,确保在兑付时限之外实现“零积压”;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部分网点“代理审核并直接垫付补贴资金”的直补新方式,即农民购买商品时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销售网点现场兑现,然后商家留存农民相关证件复印件及产品标识卡和发票原件,到财政部门办理补贴资金结算手续。
商务部门精心谋划,选网点抓培训,组织好“家电下乡”产品货源。及时通过商务之窗、公示栏、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备案登记网点;指导网点做到所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有保证、规格不断档、货源不脱销、售前有计划、售中有宣传、售后有服务,及时解除农户的疑问和疑虑。同时,设立相应的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
截至12月4日,该县共收到上级家电、汽车下乡补贴资金1607万元,已发放补贴1018万元。其中网上备案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补贴14816台,补贴金额374万元。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补贴4577辆,补贴金额6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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