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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完善细则中标企业可先售新后收旧
时间:2009-12-16 10:57:52来源:作者:尤丁
  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崔鹏)记者今天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修正,完善操作流程,提高消费者的便利性。

  ——允许中标企业先售新后收旧,回收和销售双中标企业可采取“购收同步”,即企业销售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同时鼓励“以旧换新进社区”,提高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便利性。

  ——针对一些试点省市拆解能力不足的问题,试点省市环保主管部门要督促现有拆解处理企业充分挖掘潜力,加快拆解处理进度。必要时,在防止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可增补目前尚未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企业为家电“以旧换新”的定点拆解处理企业。

  ——针对目前中标销售企业申领补贴资金周期较长、占压企业资金等问题,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审核速度,财政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缩短企业申领周期,对资信状况好、具有较大销售规模的中标企业可以预拨部分补贴资金,允许家电连锁企业向总部所在地财政部门统一申领补贴,加快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

  ——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中标回收、销售企业提出增加服务设备、人力及收旧、录入信息时限的要求,特别要督促回收和销售双中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旧业务,防止因企业信息录入不及时影响消费者购新和领取补贴。

  据了解,自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启动以来,北京、天津等九省市按照《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扎实推进以旧换新工作。总体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政策效果明显,截至12月2日,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已突破100亿元。

  同时,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此次商务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试点省市要本着最大限度方便消费者的原则,积极探索各种方便消费者的操作措施,根据需要调整实施细则,完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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