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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警示:家电维修警惕“陷阱”
时间:2009-12-24 09:37:33来源:作者:新生
  家用电器是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商品,但产品的售后服务仍存在很大问题,其中收费标准混乱、维修技术差等成为消费者最头疼的问题。22日,淮北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家电维修“陷阱”。
  家用电器属耐用商品,生产企业及指定维修商均有各种变化的可能。广大消费者如果需要维修家用电器,应注意五个问题:
  一、尽量选择厂家指定的维修商,并通过厂家热线电话确认,防止维修商变更。
  二、仔细观察维修全过程。要求维修者对故障现象及配件更换作出文字说明或记录,并仔细检查原有故障是否排除,有没有新的故障现象等。
  三、自费更换的配件应妥善保管,不要让维修者拿走,以保留维修物证,又可防止维修者修理后再不当利用。
  四、维修后的家用电器应尽快使用,因为其维修质量保证期为30天。
  五、对维修过程中的“上门”“开盖”“修理”“配件”等费用,要事先弄清并明确约定,合适了再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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