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起,叙永县家电下乡“商审商付财政结算”兑付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通过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财政补贴资金的方式,让财政补贴资金更简便快捷兑现到农户手中,进一步简化了补贴审核兑付程序。
据了解,以前家电下乡补贴程序十分复杂,农户在购买产品时,除了要在备案的产品销售网点做好登记外,还需带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财政部门核实,最后才到信用社领取补贴。复杂的流程,使补贴资金久久不能兑现给农户,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为了使农民群众简便快捷地领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激发他们的购买热情,叙永县出台《叙永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商审商付财政结算兑付》实施方案,县委宣传部、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15个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25个乡镇展开销售网点清理,并对100多家销售网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签订目标管理承诺书,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乡镇和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据介绍,家电下乡商审商付财政结算兑付补贴实施后,农民到备案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首先查验农民的身份,并告知是否符合购买补贴条件,对不符合购买补贴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销售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为购买人开具正式发票,将相关销售信息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以“直接垫付现金补贴”或“直接抵减销货款”的垫付方式,直接将补贴资金垫付给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销售网点带上相关的有效购买产品农户信息和补贴资金计算表,在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乡镇财政部门办理补贴资金结算手续。对不符合补贴兑付条件和无法确认的已兑付补贴,财政部门不得给予补贴,由此发生的损失由销售网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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