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活动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去年,市工商局不断加强对“家电下乡”市场的整顿力度,竭力确保其有序开展,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万元。
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对“家电下乡”活动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对经销户的经营资格检查,确保经销者证照齐全,同时注重查验进货票证,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进货检查验收责任,确保所有“下乡”家电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规定的商品标识内容,并对全市旧家电回收行业进行了重点监管,严防废旧家电改头换面重新流入市场。特别是,加强了对经营户进销货台账的规范和指导,要求其详细登记下乡商品的名称、型号、生产企业、上一级供货商名称和联系方式及进货时间等情况,登记销售给农户的商品名称、型号、农户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销售时间等情况。配合商务等部门引导销售企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审验“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及号码,确保产品来源合法。截至目前,市工商局已出动执法人员8339人次,受理涉及“家电下乡”农民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311件,取缔无照经营10户,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件,案值0.2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万元。
今年,市工商局将继续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管理,严厉打击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名义违法销售行为,重点查处假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利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废旧家电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配合报废汽车回收、旧货市场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旧货的监管,严防回收的旧家电、旧汽车摩托车改头换面非法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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