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加大力度推进家电下乡持续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继续做好省级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对代垫资金量较大的销售网点给予一定数量的预拨资金,防止资金“断流”。
二是加大督导力度,建立每周通报制度,切实提高资金兑付率,争取做到销售一台、补贴一台,使全省补贴资金兑付率保持在95%以上。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家电下乡经销网点、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对于不具备开具发票、网上录入、代垫补贴条件的销售网点不得备案,已备案的要取消资格。严厉打击各种假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查处消费者举报投诉案件,防止骗补坑农等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行为的发生。对有骗补行为的经销商不仅要取消其经销资格,而且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不仅要采取经济处罚措施,对性质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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