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商务部下发关于开展“2010年第一期家电下乡保证金收取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本次工作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起始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截止时间为4月7日。
本次家电下乡保证金收取对象为新中标企业和增加中标产品种类的老中标企业,各中标企业需根据《中标协议》确认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增加中标产品型号的老中标企业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通知》指出,需缴纳家电下乡保证金的企业可以通过登录商务部“家电下乡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jdxx.gov.cn,在首页“公告通知”栏目中自行下载《“收付通”家电下乡保证金托管协议》。
《通知》还特别强调了一些签署《托管协议》时的注意事项,如企业签署《托管协议》时需按照中标企业标准,而并非按照中标产品;甲方盖章应为中标企业单位公章,不能为合同专用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需要手签字或盖手签章,不能为人名章等事项,望家电下乡企业按章操作,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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