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商务局、财政局统计数据,截至1月31日,我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8130台,销售、补贴金额分别为1.34亿元、1053万元,补贴率达到94%。
“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我市家电下乡工作自2008年底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协调会。市商务、财政等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大了家电下乡政策和工作宣传力度,多次对销售网点进行培训,充分调动各销售网点的积极性。
尤其是销售网点代垫直补和补贴资金集中兑付两项重大举措着力推行,更加激发了广大农民朋友购买产品的积极性,而即将到来的春节进一步“点燃”了农民的消费热情。截至1月31日,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分别销售38484台、17885台、5791和5970台。至此,全市平均每万户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207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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