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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动行业重新洗牌空调能效新规谁受益?
时间:2010-04-12 10:21:46来源:作者:游侠

  《空调能效等级》对于实力弱小的中小企业而言或是一道法律红线,若违规产销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一旦遭到查处将得不偿失。中国家电行业正在进行一场升级转型之路,在空调产品市场,低碳减排和节能降耗的新规也呼之欲出。3月初,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下称“《空调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时间,业界对空调业的转型众说纷纭,有人将标准看作一道制度性门槛,有人则担心高标准会使行业利润更多地向拥有核心技术的外资企业倾斜。那么,《空调能效等级》对业界的影响有多大,究竟谁是新国标的最大受益者?

  门槛

  空调业伴随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在国内外旺盛的消费需求和较为彻底的市场化竞争中,产能得到快速释放,即使在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年,中国空调产销总量近7000万台,占全球市场的80%。2009年国家推出节能惠民家电下乡工程,也使空调产业得到了真实惠。

  但有人质疑《空调能效等级》的推出,在制度上为行业设置了高门槛。家电业观察家曾高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对各行业节能减排的要求和对未来的预期,在政策上设置门槛原则上是符合国家和企业长远发展利益的。去年12月,工信部出台的《加快我国家用电器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也对家电业的低碳发展有相当的要求。

  作为家电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空调业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本土品牌的市场占有率高达85%。在曾高飞看来,《空调能效等级》新规的实施,对中国高端品牌企业实际上并没有影响,相反会更好地促进行业的升级发展。“当然,借新标准的实施而促进行业洗牌是必然的,一些低效能空调企业将退出市场,或者转产符合国标的高效能产品,这是一种趋势。”他表示,由于国产品牌的口碑已深入人心,外资品牌在新规中并不能占到好处。

  据《空调能效等级》显示,空调产品按照能效比大小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表示最节能;2级为节能评价值,代表节能的最低要求;3级为能效限定值,这是所有空调新产品入市的准入门槛。《法人》记者从格力首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产品目录中发现,新标准的能效值比原来的标准提高了20%以上,额定制冷量越高的产品,市场售价越高、国家给予的补贴额度也越高。

  记者走访了北京的几家苏宁电器,销售人员均表示新标准对空调产品的销售没有负面影响,消费者仍按自己的认知和导购的介绍作出选择判断。“业界会普遍持支持新标准出台。”家电业分析师姜培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国标对行业整体发展而言是利好的,现在国家对发展低碳产业有支持,对节能产品的高技术成本进行财政补贴,对本土企业而言是一个难得的升级转型机会。

  勿踏标准红线

  《空调能效等级》的要求对格力、美的等6大家空调巨头而言并不难实现,几家企业已基本停止了低能效的空调生产。但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使很多杂牌产品也乘机而入。家电业分析师姜培峰表示,虽然国家没有禁止杂牌企业生产,但由于其企业规模不大,转向做高端产品的成本降不下来,杂牌产品仍选择“山寨化”模式。新规将来可能会推行很严,但往往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也不大认可,因为现在的三四级市场,能效一级、二级、三级甚至五级都推得下去。此外,杂牌还往往采取能效虚标的方式,比如将五级标为三级,即便新规设定了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指标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但在空调售卖现场没有专业检测设备和手段,所以很难检测出产品能效的真实等级,消费者更没有识别和判断能力。

  “但作为新的国家强制标准,它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小企业还得谨慎,切勿踩踏标准红线。”北京市法典航舰律师事务所郑子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空调能效等级》由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国家标准委制定并发布,该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按《立法法》第71条的规定,国务院各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因此该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行政规章,具有法律约束力。首页 前十页 上一页 12 下一页 后十页 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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