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山区为贯彻落实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效率。自2010年4月1日起,对该区家电下乡补贴全面实施由销售网点代垫补贴资金的“即购即兑”模式。
据悉,凡福山籍农业户口居民持身份证及户口薄到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可以在销售网点直接申报补贴资金,销售网点代财政部门审核后,当场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使农户在购买现场就能拿到财政补贴,简化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程序,提高补贴资金兑付效率,扩大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