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更快捷更方便的享受财政补贴,根据中央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精神,山西省财政厅、商务厅近日联合下达通知,对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审核兑付方式作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行销售商代办申领、先行垫付,县级财政统一定点兑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方式。
农民持身份证及户口本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只付售价的87%,直接享受13%的国家财政补贴优惠,补贴资金申领手续由销售商代办,补贴资金由销售商垫付,5月1日前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且尚未兑付补贴的可到本县财政局定点兑付点兑付,也可按原渠道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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