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娟 通讯员 王桂绪) 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当场就可以拿到补贴了!4月21日记者从财政局获悉,按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市176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推行更加快捷方便的“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以方便农民购买。
据悉,从2010年4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凭身份证、户口簿和产品标识卡、销售发票等,可当场申领补贴资金;销售网点代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定期与销售网点进行结算。
实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代垫补贴资金前,农民在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要带着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账号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实施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代垫补贴资金后,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统一调整为由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代垫补贴资金。农民到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即可,这意味着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可当场领到财政补贴资金,简化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农民领取财政补贴的手续,提高了财政部门的资金兑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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