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自开展家电汽车下乡推广工作以来,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坚持从严监管,确保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营销服务,大力推广家电下乡“商家垫付”,加强市场检查,净化销售环境,家电汽车下乡工作成效显著。
2010年,我市家电下乡共销售327942台(件),补贴332208台(件)(超出部分为往年积压没有补贴的),兑付补贴金额8950万元,兑付率达到101.3%,位居全省第三名。汽车摩托车下乡2010年销售18144辆,共兑付20133辆 (超出部分为往年积压没有兑付的),兑付补贴金额5383万元,兑付率达到111.0%,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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