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
根据《家电下乡工作产品中标协议书》约定及有关工作部署,现将退还家电下乡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2013年7月31日前通知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退还保证金。
二、对于经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企业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企业,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将在扣除托管费用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三、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及中标协议等有关规定,通知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在扣除托管费用后,扣减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扣减保证金将按规定上缴国库。
四、如企业信息与保证金托管协议中信息不一致,已发生变更的,请填写《家电下乡中标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附件)。其中,发生企业账户变更的,请同时提交中标协议书、保证金托管协议、资金到账通知书、变更后开户行及账户信息(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的,请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更名前后的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上述材料于2013年5月31日前邮寄至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单位。
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华路甲2号海诚商务会馆8楼邮编:100005
联系人:吴成颖
电 话:010-65237006
附件:家电下乡中标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docx(点击下载)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司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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