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在家电下乡活动中,为民作想,简化家电下乡补贴手续,将家电下乡由原来的农民到财政所申领,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代垫、财政所审核结算”, “边提货,边领钱”,的结算办法,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
新的结算办法规定,农户只要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属乡镇指定的网点购买家电产品后,销售网点当场为购买人开具发票,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符合补贴条件的,直接将补贴资金垫付给购买人。此外,销售网点还负责整理家电购买人申报的相关资料,汇总填写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结算表格,到乡镇财政所办理结算手续,为广大农民节省了开支和时间,激发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截止目前,开展家电下乡活动以来,全县农户购买家电家53723台件,财政补贴金额1359.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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