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萧山区农户: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企[2012]499号)精神,家电下乡的补贴兑付工作将于4月31日结束。凡是在执行期间购买符合政策要求的产品但仍未享受补贴的农户,请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财政办(局、科)申领补贴,逾期将不再办理。办理时请随带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农资综合直补“一折通”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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