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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性太差 二手家电保修新规落地难
时间:2013-05-27 08:04:40来源:作者:刘毅

“没听说过。”“不知道。”

本月起,商务部颁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最受关注的即是经营者需向购买者出具有效凭证,并提供不低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办法》已落地三周,但经济记者走访济南二手家电市场发现,对此政策,商户几乎都不知情,二手家电保修期限则多由商户自己决定。

保修期“包工不包件”

5月20日下午,在济南市凤凰山旧货市场,经营水果生意的龚女士正在和商户就一台两开门保鲜柜讨价还价。龚女士觉得1450元的价格有点高,商户认为赚不了多少钱不肯松口,经过好一阵讨价还价,最后以1420元成交。当龚女士要求开发票时,店主说没有,“有收据就行,我们这都没有发票。”

龚女士提到保修问题,商户拿出一张卡片,在上面写下保修时限,表示一年内出问题免费修。

“部件坏了你负责给换是吧?”记者问了一句。

“部件你得自己买。我们免费给维修。”店主说。记者详细询问得知,所谓的1年保修期是只“包工不包件”。

记者又询问了多家二手家电经营业户,除了时间上有所不同,几乎所有商家遵循这种保修政策,俨然就是旧货市场里默认的“行规”。

记者走访发现,空调、冰箱等二手家电夏季需求量较大,销售相对较多。“空调到热销季节了,我们免费保修1年。”旧货市场内一名出售二手空调的商户告诉记者,该店二手空调免费保修期都是一年,“换件你得自己掏钱。”

按照《办法》,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对收购产品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如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者出售人身份信息等,并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资料。

“东西有的是收废品的送来的,怎么可能有出售人的信息?”经营二手空调的张女士对记者表示,即便是自己上门回收的,也没有登记,“人家说有东西要卖,我们看看情况给个价钱人家觉得合适就拉回来了。”

“我们也没有登记之类,试试机器没问题,有人要就转手卖。”张女士说,出售一般也不会开具发票,但会提供一张收据,并在收据上手写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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