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家电网原创:财政部网站于2013年5月29日发出《关于停止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的通知》,即从2013年6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高效节能家电品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2012年6月,国务院决定安排财政补贴265亿元,推广节能家电产品,能效补贴从100元/台至400元/台不等。在此政策支持下,节能家电产品销量节节攀升。有数据显示,2012年节能补贴带动3270多万台。 高效节能家电推广,拉动消费1154亿多元。预计到今年5月底政策结束时将拉动超过2500亿元的节能家电销售。
针对节能家电补贴政策的有效性,财政部通知指出,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实施以来,成效显著,节能家电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拉动消费效果明显,政策预期目标已基本达到。因此决定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
通知要求,节能家电推广企业应尽快收集和整理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填报至“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系统”;同时,编制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报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此外,通知还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企业上报数据和相关审核情况,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相关企业、地方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消费者及时准确了解政策规定。地方各有关部门在加强宣传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认真审核并及时上报企业推广材料。
财政部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停止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3]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绿色消费,促进节能减排,2012年6月,国务院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高效节能家电,推广期暂定一年。政策实施以来,推广成效显著,节能家电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拉动消费效果明显,政策预期目标已基本达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即从2013年6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上述五类节能家电产品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二、节能家电推广企业应尽快收集和整理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填报至“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系统”;同时,编制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报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企业上报数据和相关审核情况,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
四、相关企业、地方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消费者及时准确了解政策规定。地方各有关部门在加强宣传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认真审核并及时上报企业推广材料。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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