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一个多月。记者走访多个市场探访发现,家电二手交易市场运行平稳,几乎没有受到新规带来的影响。
为加强对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的管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商务部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对旧电器电子产品概念、经营原则、经营者权利与义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指出,经营者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严禁经营者以翻新产品冒充新产品出售;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旧电器电子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旧家电新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
消费者:担心信息泄露
《办法》规定,经营者在收购二手家电时需要对家电进行“实名登记”。记者随即采访到的消费者中,只有不到三成的人表示可以考虑在卖旧家电时留下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联系电话。大多数人均认为出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这条规定难以接受。
在北京海淀区的一家旧货市场,一位中年女士正在和一家经营二手家电的店主交谈,因为要装修房子,准备处理几件二手家电。当记者询问出售旧家电是否提供发票以及本人身份信息的时候,该女士表示从未听过这种规定。“都是好多年前买的,发票早不知道放哪去了。我以前也卖过旧家电,从没听说要提供身份证。”
家住牡丹园小区的陈小姐对于实名登记的反对就更为激烈:“现在随便在哪个宣传资料或者网站上填自己的电话,都会被骚扰很多次,把身份证号提供给回收家电的人?万一资料被卖出去了,被不法分子利用怎么办?”
“我刚卖掉一个旧电视,卖了100元,直接卖给小区里收废品的了。我是为了不占空间,都半卖半送了。不知道还有登记身份证这么麻烦的事。”家住天通苑的张大爷说。
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被访者对于《办法》的良好目的性都非常理解,也很欢迎,但普遍都存有对信息泄露的疑虑。“如果能和商家签订一个保密协议,既保证二手家电的正当来源,又不泄露我的信息,这样我还是很愿意配合的。”其中一个消费者说。
回收商:不必登记
在很多居民小区的门口和天桥、菜市场街道附近,经常能看见一些流动小贩,挂出“回收旧家电”的牌子。记者在北三环的一个天桥下发现了这样一个“规模”不算很小的自设摊位,一张发黄的白布上写着“回收彩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各种家电”字样。两个20多岁的青年男子坐在一旁聊天,见记者上前,态度很热情。小贩告诉记者,电器的回收价格要根据出厂时间、新旧程度、尺寸大小等条件来定,旧的彩电、冰箱和洗衣机的回收价一般在百元左右。“太老式的小家电我们就不收了,十几二十块您未必乐意出手,而且也不好卖。”其中一个小贩说。当记者问及卖旧家电是不是需要登记原始购买凭证之时,两个小青年均表示不需要,“不知道这个新规,不用这么麻烦,如果是大件电器,我们可以上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行。”
在天通苑的利康旧货市场,经营二手家电多年的曹先生告诉记者,他自己收家电,也从其他小贩那里收,都只是现场检测电器能正常启动即可,不需要凭证、身份证之类。“你卖一台电视给我,我觉得有利润空间就可以收,不可能因为你找不到发票就拒收,那生意还怎么做?”
采访手记
二手家电商自制“行规”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指出,在二手家电流通过程中,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然而记者在走访了北京多个旧货市场后发现,能够严格按照《办法》来运营的商家寥寥无几。
延长保修得提价
“这台洗衣机不错,收拾一下有八成新,才卖480元。”西三旗旧货市场的一家二手洗衣机“专卖店”的老板对记者推销起了放在显眼位置的一台小天鹅洗衣机。“这能保修多久?”记者问。“一个月,我们这个市场所有的洗衣机都保你一个月,包修包换。”当记者提出新规中要求至少保修三个月时,老板显得不太乐意:“我们利润很低的,一台洗衣机挣几十块钱,保修那么久还不赔死了!”
记者又转了多家经营二手家电的商铺,大部分都表示至少可以提供一个月的保修,也有个别以极低价格甩卖的货品贴着“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商家明确解释这意味着钱货两清之后,不提供保修服务。因为看记者对于保修期的长短十分在意,卖洗衣机的老板最后“让步”表示:“你加两百元,可以延期到三个月。”
在其他的一些旧货市场,记者还发现,二手家电的价格与保修期的长短存在非常紧密的联系。在公主坟旧货市场内的一家二手家电商铺,一台二手的科龙1P空调标价900元。店主告诉国际商报记者,这台空调“很值”,因为“提供半年的保修”。而记者在另一家店看到,同款的空调标价仅为600元,不出所料,保修期只有一个月。
呼唤有力监管
《办法》出台已一个多月,却迟迟未能落地。专家表示,主要原因是这一政策既缺少面向群众的宣传,又没有切实有效的监管力度。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很多消费者和商贩对于《办法》的内容并不了解,一部分了解的商贩又开始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经营之道,规避应当承担的成本,并将其转嫁给消费者。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用心良苦,是为了更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对所购商品的知情权,但在具体操作上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需要出台一些细则,以保障新规有效实施。在对消费者宣传相关政策的同时,对于商家售卖过期报废产品、靠加价来延长保修期等做法应给予及时和有力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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