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游客餐饮安全,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旅游局,开展了我市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分摸底调查、集中培训、督导检查、现场审核、监督检查五个阶段进行。一是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二是检查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个人卫生,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三是检查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食醋等品种的监督检查。
联合检查组还将严厉查处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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