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劳动保障所的工作人员通过耐心调解,为外来务工4名人员要回了雇主拖欠的工资。
12月份,4名来我乡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江格斯乡劳动保障所,反映他们在江格斯乡北村某工程老板处为其务工,因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故老板一再推脱不按期给工人支付工资事宜。劳动保障的工作人员经过走访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立即打电话给该老板和外来务工人员到劳动保障所协商解决此事。
通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细心说教和耐心调解,该老板给4名务工人员每人先支付了5000元现金,剩余部分该老板承诺12月底以转账的方式尽快支付,当事人双方签订了协议。调解完此事后,劳动保障的工作人员向务工人员宣传了法律法规知识,告诫他们今后外出务工,一定要签订劳务合同,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