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农业科学院是专业从事玉米杂交种新品种选育的国家事业单位,先后选育出沈单10号、沈单12号、沈单13号、沈单16号等沈单系列和沈玉17号、沈玉18号、沈玉19号、沈玉20号、沈玉21号、沈玉22号、沈玉23号、沈玉24号等沈玉系列玉米杂交种,并且已申请植物新品种品种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章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条,沈阳市农业科学院对沈单系列和沈玉系列玉米杂交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是唯一的品种权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沈阳市农业科学院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销售,沈阳市农业科学院将会同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和有关执法机构联合维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沈单系列和沈玉系列玉米杂交种的侵权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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