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秋收全面结束,黑龙江省首家“粮食银行”——北大荒“粮食银行”正式开秤为农民储粮。
黑龙江省前进农场第四管理区主任靳伟22日一大早就来到“粮食银行”咨询业务。他告诉记者,2008年他与几户农民在“粮食银行”存储了1000吨水稻,存放3个月后错过售粮高峰后,1吨水稻多卖300多元。
据介绍,储粮户将粮食存放于“粮食银行”,自己拥有粮食的所有权,而将其使用权以定期、活期等形式交由“粮食银行”经营,储户可以自愿销售存入“粮食银行”的粮食。粮食存入“粮食银行”最长可保存6个月,存粮户6个月后粮食仍没有取走或销售,粮食银行可以按国家制定的粮食最低保护价或与储户协商后将粮食销售。
据黑龙江垦区北大荒“粮食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仅通过错时销售粮价增长一项就为400名农户增加收入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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