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全力打造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加快了产业战略升级,2009年,绿色食品生产实现了三个“新突破”:绿色食品种植面积达5760万亩,实物总量2920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11.4%和10.2%,有机食品种植面积395万亩,增长12.9%;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完成加工总量1000万吨,销售收入285亿元,分别增长5.3%和8.8%;绿色食品实现总产值71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绿色食品部分达1050元,分别增长10.3%和9.3%。
发挥优势,建设一流的原料基地
黑龙江以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为重点,严密组织,规模推进,规范管理,去年建成基地128个,面积达4450万亩。
生产标准化。制定各类技术操作规程69个,开展了以“实施主推技术、推广主导品种、农民主体培训和实施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在“五统一”的基础上,逐步把管理重点放到最小实施单元,推行了十户联保责任制。各基地普遍做到了“三上墙”和“三到户”,即基地建设领导机构上墙、操作规程上墙、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到户、田间生产手册到户、生产技术培训到户。
布局科学化。按照优势产品带布局,着力提高基地建设的集中度,初步形成了以松嫩平原、三江平原部分地区和东南部半山区河谷地带为重点的绿色水稻产业带,以松嫩平原西部的部分县市为重点的绿色玉米产业带,以北部部分县市为重点的绿色大豆产业带。
发展规模化。采取整乡整县推进的方式,迅速扩张基地规模。全省已有44个县(市、区)建成国家级基地,占县级行政区域总数的67.7%,其中50万亩以上的水稻基地、玉米基地和大豆基地分别达14个、15个和17个。
结构优良化。在进一步搞好玉米、大豆和水稻三大作物基地创建工作的同时,新增了小麦、杂粮、蔬菜等8个品种。
龙头产业化。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模式,目前,全省对接基地的龙头企业达到308户,对接率达80%以上。基地的水稻、大豆、玉米每斤比普通高0.03~0.05元,基地农户户均增收50元以上,示范村户均增收达到200元以上。
确保质量,打造过硬的认证产品
坚持按照标准认证。坚持做到“三不”,即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检测不落项,从申报、考察、检测以及材料组织各环节都严格执行标准。
大力提升认证主体的层次。2009年,全省绿色(有机)食品加工企业发展到500家,年产值超过亿元的企业发展到63家。有99家绿色(有机)食品企业被评为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其中17家被评为国家级龙头企业,占黑龙江省已批准总数的47.2%。
积极开发认证优势产品。在扩大粮食作物认证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畜产品、山特产品特别是系列产品、精深产品及低碳环保等产品的开发力度。去年,全省新认证畜产品66个,占新认证产品的17.1%;山特产品45个,占11.7%。
彰显认证产品的内在价值。全省绿色食品销售网点已发展到1000多家。去年,先后组织了哈洽会绿色食品展、齐齐哈尔绿博会等6个大型经贸展销活动,参展企业累计1100多家,签订贸易项目金额80多亿元。
突出重点,加强证后监管证后监管
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实施办法》,坚持年检和抽检相结合、年检与市场监管相结合、年检和续展相衔接。制定了《黑龙江省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常规监管相结合,“三品”抽检合格率达99.4%。
积极开展质量追溯建设。目前,实施了5个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已完成了14个县(市、区、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工作。
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规定对出现质量事故的县(市),不得评优,不得扶持,不受理大型基地申报;对产品检测不合格、年检不合格和有违规用标等行为的企业,当年不受理项目申报,不受理新产品认证;对被撤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3年内不受理认证申报。2009年,依法撤销了两家企业3个产品的标志使用权。
精心组织,建立有力的保障体系
黑龙江把绿色食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程,作为部门和领导评优和提拔任用的依据。切实优化政策环境,去年,全省用于产品认证、基地建设和市场开发等方面资金达到3000万元,并通过采取深入企业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解决绿色食品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同时,建立健全机构队伍体系。所有县一级都设置了工作管理机构,部分乡镇也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和比较过硬的专业管理队伍。(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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