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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勿照搬城市经验
时间:2012-07-25 16:13:10来源:作者:编辑

    最新一期的《学习时报》刊登围绕统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采访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的文章。韩长赋表示,城镇化不能取代新农村建设,不能把城镇建设的做法简单地套用到农村建设中去,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

韩长赋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不同,城镇和农村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功能也不同。城镇化不 能取代新农村建设,不能把城镇建设的做法简单地套用到农村建设中去,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城镇和农村应当和谐一体,相得益彰, 不能有巨大反差,也不能没有区别,否则就会城镇不像城镇、农村不像农村。

韩长赋指出,中国人口多,主要是农民多;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主要是农村欠发达。农民要进城, 但不可能都进城,更不可能都进大城市。因此,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绝不能放松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坚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 “双轮驱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一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县域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是宏观和微观、城市和农村、农业和 工业、农民和市民的结合部。目前,我国大多数县的县域经济都比较薄弱,特别是农业大县、产粮大县,一般都是经济小县和财政穷县,支持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的能 力十分有限。壮大县域经济,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村各类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小城镇是吸纳农民进城落户的重要载体。加快小城镇建设,要重点发展县城 和中心镇,促进产业聚集,提高产业发展、就业吸纳和人口聚集能力;加强公共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水电路气房等,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完善小城镇管理体制,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小城镇发展活力。

三是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是“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要搞好村庄 规划,把为农民设计住房作为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推行集中居住,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但在推行集中居住过程中,要注意合 理布局,规模适度,尊重农民意愿,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自然生态环境,复垦的土地要用于农业,防止盲目撤村并镇、村改居,求全求大,大拆大 建。

韩长赋强调,总之,顺利推进并加快我国现代化步伐,必须遵循工农城乡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坚持城乡改革联动、发展互动,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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