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兰,分红602元,消费卡100元。”听到召唤,62岁的王婆婆笑眯眯地走到主席台前。“21亩田入股后,我一个人在家带孙子,不种田还有收入,太划算啦!”她说。
昨日,湖北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举行年终分红兑现会,20位农民股东代表领取了入股红利和消费卡,分红标准为每亩41元。103位超过75岁的股东老人,每人还获得合作社发放的400元消费卡和一套保暖内衣。
快满周岁的龙岗合作社,是我省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该合作社由孝南区三汊镇龙岗村等4个村集体、685户农民和孝感市伟业春晖米业公司三方共同组建,他们分别以机动地经营权、承包地经营权、农机具折资入股。前两者和后者分别占总股份的51%和49%。入股土地近6000亩,其中龙岗村基本实现了整村土地流转,经营期限18年。
该合作社采取了“租金保底+盈余分红+打工收入”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社不论盈亏,须按每亩每年180公斤中籼稻的国家保护价支付村集体、农户的流转土地租金,由农民自主选择兑现实物或现金,在合理提取公积金、风险金、农机具折旧费等之后,剩余利润按股权同比例分红。社员还可到合作社里打工获得收入。
“过去龙岗村抛荒田大得像飞机场,现在都种满了庄稼!”龙岗合作社董事长、龙岗村支书刘顺田欣喜地说。
省委农办主任刘田喜认为,龙岗模式创新了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利益保障机制,提升了农业科技含量、集约化经营和产出水平,树立了我省现代农业的标杆。(李剑军 杨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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