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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信用联社拟确定为低保金发放唯一指定部门
时间:2013-03-18 09:10:41来源:作者:易欣
今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就首次专题询问后,对全省低保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议,为有效解决低保金请银行代发出现滞留或延缓发放的情况,我省拟确定省农村信用联社为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唯一指定部门!


5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以此形式开展监督。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省政府委托到会回答询问。


专题询问现场,卢捷委员摆出低保金发放现状,他说,城乡最低保障金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系统中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国家明确要求低保资金要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诸多形式中,金融机构代发无疑是最直接也是最简洁的途径。而实际操作中,我省一些金融机构都以人员短缺、柜台交易拥挤等因素为借口,不愿承担这一义务。致使全省出现了多家机构代发的情形,使得低保金滞留、延缓发放的现象时有发生。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副行长熊俊解释说,据初步调查,承担我省低保资金代发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晋商银行七家。


目前,在低保金发放中存在柜面压力突出、身份核查繁琐、资金流转环节较多、经济效益缺失等困难。


针对这一问题,8月19日,省金融办召集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审计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农村信用联社有关人员召开了全省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协调会议,分析研究后,拟确定山西省农村信用联社为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唯一指定部门。


除此之外,我省将对金融机构代发低保金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管理,把代发低保资金业务纳入对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年度考核中,督促金融机构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另外,还将稳步推广借记卡办理低保资金支取业务,引导低保对象使用银行自助机具。


据了解,目前,《山西省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正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近日将印发各地。


■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

●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透露,200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2190件,监督撤案711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8788件,纠正漏捕1755人,漏诉追诉4833人。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省商务厅厅长王淑珍向常委会报告全省台资企业投资经营情况,目前,我省在商务部门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共计303家,投资总额19.76亿美元。

●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透露,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0.2万余件,年均执结3万余件;执结标的金额306.35亿元,年均执结标的金额96.3亿元。


5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开展了两次大规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结了大批积案。特别是自2008年11月,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全省法院累计执结积案8054件,执结标的额约38亿元。

【编辑: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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