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沁水县积极探索重大疾病补偿措施,扩大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将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补偿列入2013年为民兴办的实事之一,努力让参合农民得到最大实惠。
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该县今年将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1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达到20类。
对农村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实行二次补偿。今年该县按参合农民每人10元的标准拨入专项救助资金160万元,作为大病医疗保障制度的专项资金。主要是针对上述20类重大疾病尚未涵盖的其它大病所致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
2013年起,该县住院补偿累计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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