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正式启动对《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实施,该条例将在今后3个月内迎来一次全面体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政文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立法后评估是通过对已经制定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总体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也被称为法律回头看,或者通俗点说就是为法律做体检。此次选取的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是我省第一部农业综合开发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本次的立法后评估将围绕条例的法制统一性、可操作性、地方特色、社会效应等内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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