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阳泉市启动了南部热源建设项目,保证了市区热力供应的同时也覆盖了平定部分区域。2010年,以阳光电厂为热源的市区热电联产管网工程也开始建设,原有平定县区专用小供热首站停运,其供热管网在新建的阳光电厂首站内接入市区主热网。随后,由于平定县城镇供热有限公司的供热能力及覆盖范围的不足,其管辖区内的东升花园、瑞锦茗城等6座热力站或并网或由市热力公司受理建设并供热。因此,市区供热和平定供热形成了同源同网但分属不同单位管理的供热格局。
8月30日,平定供热389.6万平方米整体移交阳泉市热力公司统一管理,这也标志着阳泉市供热同源同网却划区而治的时代结束。阳泉市热力公司表示,移交管理后将遵循保障供热和优先发展的原则,提高供热质量,并在现有管网能力基础上优先满足平定县区建设用热需求。
据了解,实现同源同网后,今年,平定县供暖也将和阳泉市区接轨,供暖期增加到5个月,而供热费用按照之前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市区总公司管辖范围按照建筑面积每月4.2元,平定公司管辖范围按照建筑面积每月3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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