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刚成立时的步履蹒跚、亏损经营,一跃成为全省第一个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座落在国家重点商品粮示范基地县——黑龙江省克山县里的仁发现代农机合作社,是如何完成这一锐变的呢?
以土地规模经营为载体,以机械化作业为支撑,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增效
2009年10月,时任仁发村党支部书记的李凤玉,依靠国家出台加大对农户购置农机补贴政策的好时机,联合本村其他6户农民,以入股的形式筹集资金850万元,加上国家、省级补贴1234万元,一个两千万级的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成立了。
合作社于2010年春天按当地土地流转市场价格每亩240元,从农民手中租赁1100亩土地种植大豆。由于租种土地一条一块没连成片,大机械根本派不上用场,只得花钱雇佣其他农户的“小四轮”耕种,合作社仅仅靠秋整地为农户代耕作业了4万标准亩。而代耕作业也遇到了受当地人歧视、作业少算面积、提供燃油质量不达标、甚至最后结账不给钱等问题。最后,年终一算账,全都“傻了眼”,全年盈余仅有13万元,成员投入的850万元竟然不如存银行划算,如果提取机具等折旧费,还亏损187万元呢。
费劲巴拉忙活了一年,大伙投入不少却分文未得,美好的愿望化为泡影,成员们全都忧心忡忡,心灰意冷,对合作社的未来失去了信心,甚至部分成员还提出了退社的要求。
正当李凤玉们为合作社发展前景犯愁之际,2011年初,省农委主任王忠林和市县乡领导来合作社调研,了解到这种状况后王忠林指出,效益不好的根本原因是合作社租种和代耕的地都是“插花地”,连不成片,合作社的大机械也就派不上用场。解决的办法就是让农民带地加入合作社。
“可是农民不愿意入社怎么办?”李凤玉问。
王忠林对他们说:“因为你们合作社不是真正的农民合作社,更像是股份制企业,农民把土地交给你们似乎就与合作社没有关系了。合作社要想规模经营,只有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来办,要通过吸引农民土地入社,采取合作经营的形式,还利于民,用利益把农民捆在一起,与合作社融为一体。”
王忠林还给合作社支了“三招”,其中两招之一就是要给农民每亩地有固定的保底收入,第二秋后要给农民分红。
于是,李凤玉和其他6名成员将信将疑地开始了“招募”成员的举动,并制定了接收新成员的七条承诺,以《致全体村民一封公开信》的形式分发到每个村民家中。其中就包括提高土地入社保底价格,以350元/亩作为保底分红;成员不分先后权利和义务平等,年终盈余按入社资金同等比例分红;贫困成员可将土地保底金全额付息借回;成员仍享受国家发放的粮食综合补贴。
李凤玉们和乡村干部拿着“承诺”逐屯逐户地给村民算账对比,很快便得到村民的支持。不到两周时间,就有仁发和邻近的二河、大河三个村的307户农民签订了三年带地入社合同,合作社连片土地经营面积一下扩大到1.5万亩。
得到土地经营权后,合作社实行了全程机械化集中连片种植,并应用测土配方、大垄双行、高产通透侧深施肥等先进的高产栽培技术,将农民各自耕种的65公分小垄改成110公分大双行垄种植玉米,种植马铃薯的地块也改成了85公分大垄密植。
到了2011年年底,合作社累计完成大机械耕种1.3万亩玉米和2000亩马铃薯,并代耕作业面积28.4万标准亩,实现总收入2763.7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和土地经营投入1421.5万元,总盈利1342.2万元。
以合作社法为基础,以全体成员利益为核心,依法进行分红并平均量化国投及其盈余
收益不错,如何分配呢?
王忠林支的“三招”中,最重要的一招就是国家补贴资金所产生的收益要平均分给当年合作社成员。
卖了自家的拖拉机并借了一些钱入股合作社的王宝军等发起人,当初对王忠林说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要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所产生的效益要平均分配给每个成员”可是很久都没想通,想不通的当然还有最大出资人的李凤玉。
听到这个消息后,王忠林就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来到仁发合作社给大家普起了法,并和成员们谈了4个话题:合作社是谁的?国家补贴怎样分配才合理?合作社谁说了算?为什么要规范管理?
王忠林告诉大家,合作社是全体成员的,不是几个人的,国家补贴不能嫌贫爱富,成员在国家补贴面前人人平等;成员权力是平等的,不论出地多少、出资多少,表决权都一样,一人一票;管理上必须民主透明。
于是,才有了“七条承诺”中的另外三条:国家补贴资金产生的盈余按成员平均分配;重大决策事项一人一票,不按投资额表决;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2011年末,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按照“七条承诺”,首先兑付307户农民1.5万亩土地保底金525万元。其次,把结余的817.2万元,按当年参与资金2622万元计算分配,每元回报率0.31元。其中:国家补贴分得红利384.7万元,314个成员户均分配国投红利12251元。再次,按314户成员的实际入社资金分别乘以0.31元,为该成员入社资金所产生的盈余。最后,国补资金每户分得12251元盈余与该成员入社资金所产生盈余之和,即为该成员本年度加入合作社的总红利。
据了解,李凤玉当年分得红利175.2万元,投资回报率31.3%;其他6户投资50万元的成员每人分得红利17万元,投资回报率33%;土地入社的成员,平均每户48.85亩土地,保底分红17098元,土地第二次分得红利5328元,国家补贴每户分得红利12251元,每亩平均获得效益710元,比当地农民土地转包收入多470元,高出近2倍,比农户自行耕种高出1.5倍以上。
2012年,合作社入社农户已达1222户,不仅仁发村农民全部都入了社,还接收周边的大河、二河和学习等3个村435户村民带地入社,合作社耕种面积达到30128.4亩,连片种植玉米2.5万亩、马铃薯0.5万亩,加上机械代耕作业面积31万标准亩,实现纯盈余2758万元,资金回报率达43%,每亩平均效益高达730元,比2011年每亩又高出20元。
以一人一票为核心,以合作社发展为出发点,建立公积金提取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
据了解,合作社日常管理中一直坚持民主管理制度,并以制度约束行为,真正让农民与合作社心连心。在王忠林的指导和帮助下,合作社建立了三项民主管理制度:一是民主议事制度。合作社的年度预决算、大额开支、接收新成员、扩大发展规模等重大事项,都必须召开成员代表大会,一人一票民主表决。二是民主监督制度。监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时刻代表着全体成员的切身利益,行使监督职权,履行全程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三是财务管理制度。每季都将财务收支情况向成员张榜公布,接受民主监督,让每一位成员心里都揣一本明白账。
由于效益明显增加,大伙儿合计着留些积累以解决生产资金周转和抵御种植业生产风险的问题,防止“吃光分净”、发展后劲不足等现象。李凤玉打电话给王忠林,问合作社能不能提留公共积累。王忠林告诉他,这个成员自己说了算,如果提就必须明确记到每个成员名下,合作社不应有“无主”财产。
于是,经成员大会表决,全票通过将2011年盈余的817.2万元提取50%作为公积金,记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下的50%全部都兑现给了每个成员。据悉,合作社两年共提取公积金1263万元,全部都一笔一笔地记在了成员的个人账户中。
今年年初,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进一步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一律取消保底金,把入社成员土地作为交易量,按比例返还合作社盈余,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据了解,2013年,仁发合作社入社总户数已达2436户,连片土地面积50419亩。其中,种植玉米3万亩、马铃薯1万亩、大豆1万亩、西瓜香瓜419亩。代耕作业面积41万标准亩。预计今年将实现纯盈余5200万元以上,每亩土地预计将分得900元以上。
链接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
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
引导农机户和农户采取带机具、土地、资金、技术入社等多种方式创建农机合作社等服务实体。鼓励一部分具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开展包括粮食烘干、农产品加工等在内的“一条龙”农机作业服务项目,成为既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
将国家对农机合作社的投入量化到每位入社成员,并按贡献进行分红,建立起合理公平、效率优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每一位社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社员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利,将每个农机合作社建设成为自主决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
数字
《 农民日报 》( 2013年11月12日 05 版)
黑龙江省克山县仁发现代农机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10月,入社成员7户。
2010年初,合作社开始正式运营,租赁土地1100亩,同时为周边群众提供代耕代种代收等农机作业服务,当年亏损187万元。
2011年,合作社采取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社办法,入社成员发展到307户,土地入社面积15000亩,合作社盈余1342.2万元。
2012年入社成员发展到1222户,土地入社面积30128亩,合作社盈余2759万元。
2013年入社成员发展到2436户,土地入社面积50419亩,预计今年盈余可突破5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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