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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厅长:像节约每一分钱一样节省每一寸土地
时间:2015-06-17 00:46:21来源:作者:樊稠

--就《山西省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
12月,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统计局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山西省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就此,记者对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建功进行了专访。
记者: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统计局三部门联合制定的《考核办法》下发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您谈一谈《考核办法》实施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李建功: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3日进行第31次集体学习时,用三个"最严格"强调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并提出,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温家宝总理9月2日在国土资源部考察时强调,国土资源工作支撑各行各业,影响千秋万代,要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由此可以看出,保护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重要。
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实行节约集约用地确实是刻不容缓。一方面,我省处于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的加快发展期,用地需求呈刚性增长,每年都有不少项目因为国家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无法上马;另一方面,稀缺的土地资源却在土地利用中存在大量的粗放浪费现象。2010年,我省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已达到174.3平方米,高出国家规定最高标准54.3平方米,超出我国人均城市建设用地40平方米;农村人均建设用地291.7平方米,超出国家规定最高标准141.7平方米。
记者:是什么原因造成粗放浪费呢?
李建功:造成粗放浪费现象的深层次原因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对上项目积极性很高,对精打细算用地却态度消极。二是城市建设盲目追求宽马路、大广场,不少城市至今未形成立体交通体系,地下空间更是很少开发利用,单位土地上投资强度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三是在城镇建设用地持续增加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大量进城务工农民希望继续享受国家惠农政策,千方百计保留宅基地、承包田,"空心村"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又存在着退休干部回到农村占地建房的现象。四是企业贪大求全,项目落地时宽打宽用,开发资金跟不上,造成土地的闲置和低效利用。这种现象显然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严重背离。因此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尽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和标准,像节省财政每一分钱一样节省每一寸土地。真正树立"惜土如金"的意识,已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出台科学、规范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评机制来遏制粗放浪费现象发生已是势在必行,不仅能够有效地促进我省各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而且对全省的转型跨越发展也有着非同小可的作用。
记者:听您一席言,令人切实感到实施《考核办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那么,请您谈一谈《考核办法》主要考核哪些指标?
李建功:主要是对两类指标进行考核:一是集约用地水平区域位次指标。由"单位GDP耗地下降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耗地率""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等四项指标组成,通过对各设区市的四项指标值标准化、平均加权后,在全省排序,根据位次排名情况进行赋分,以此考核各市之间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对水平。二是集约用地水平年度变化指标。主要是计算出各市的"单位GDP耗地下降率""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下降率"和"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下降率"三项指标值,这些指标值与事先已确定好的集约水平变化区间进行赋分,以此考核各市集约水平的提高程度。两类指标相加得出最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记者:《考核办法》是对全省各市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行考核,指标体系复杂,涉及面较广,肯定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您是否可以谈一谈《考核办法》的出台过程?
李建功:《考核办法》是根据国家有关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经过征求多方意见等一系列严谨有序的环节才出台的,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凝聚了各方的智慧和心血。2008年年初,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制定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实行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分级考核,考核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公布,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2009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等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拟对全国各省市的"单位GDP耗地下降率""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和"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等三项指标进行考核。我省正是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以三部委下发办法的相应指标及计算公式为基础,参照兄弟省市已经出台的考核办法,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山西省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从酝酿到出台大致经过了两年多的时间,进行了多次修订。一是征求了省有关部门的意见。如省发改委提出了"鉴于该项工作涉及政策、管理、监督使用土地等诸多方面,专业性很强,建议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省统计局提出了"GDP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没有可比价,应按现行价计算"意见,都非常有价值。二是征求了有关专家的意见。邀请了省政府发展中心、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省农科院及山西财经大学等科研院校的10余名相关专家,对《考核办法》进行了深入认真的研讨。专家们就其中的指标设置、各指标的权数确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量化等,都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专家们一致认为,考核指标的选取很有代表性,在参照上一页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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