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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农村建设问题初探
时间:2009-10-29 16:13:5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刘玛奇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长期从事“三农”工作的供销合作社来说既是新课题、新要求,也是新机遇、新挑战。发挥优势,抢抓机遇,选准切入点,主动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供销社义不容辞的职责。
  供销合作社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又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通过经营服务活动来满足广大农民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等各种需求的。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供销合作社既是建设者,又是受益者,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武清地处东部沿海,是经济发展的强区,同时也是传统的农业大区,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加大和各级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视,武清农业的发展速度在明显加快,但从流通方式上看仍较为传统和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村市场广大,农民居住分散,购买力较低,大型连锁企业无暇顾及,小企业又力不从心。而供销合作社是农村流通的重要力量,具有几十年从事流通工作的经验,拥有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与农业、农村 、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因而,改变农村流通现状,解决网络缺失问题,供销社不仅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抓手,也是供销社自身职能所在,任务所在,基础所在。
  供销合作社能够在助农增收、促进农业产化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竞争就有强有弱,就会产生低收入人群和弱势产业,而低收入人群要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要维护自身的利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就要联合,就会产生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一个为发达国家所验证了的过程。供销合作社在坚持合作制基本理念和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组织、经营、网络、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创办或领办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进入大市场,实行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是供销合作社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切入点,也是供销社全面推进的“三进”工程的主要任务之一。
  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及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比较优势。供销合作社有能力也有实力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近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所属各单位,按照抓大活小的发展思路,对所属骨干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和多元化改造,对小型门店实行租赁、出售、兼并、承包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一个由骨干公司和中心基层社组建的经济发展框架已经形成,并开始步入新的发展期。通过全面推进“新网”工程,初步建成了以城镇超市为中心、以乡村连锁便利店为终端的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和以农资公司为龙头的农资连锁营销网络。在发展新型业态的同时,传统骨干业务不但没有丢,而且有新发展。烟、煤、肥、盐、药、棉、鞭炮、再生资源回收等传统骨干商品经营在很多地方占有优势的市场份额,使其有条件也有能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单位:天津市武清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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