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近日,重庆市梁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以梁委办〔2009〕52号文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在专项改革任务第八项中明确由县供销合作社牵头,县农委、工商局、商委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下列任务:
建立支持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工作体制和政策体系,出台《梁平县进一步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和《梁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等级标准和统计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10月底前完成。支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商标及地方名牌。2009年新发展规范的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30个,培育市级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10家以上,培育县级示范单位20家以上,培育农村经纪执业人员400人,培训农村经纪人1500人次,培育4个农村经纪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产业大户66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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