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当快,这得益于当地人民政府的大力引导和工商部门的积极扶持。桂岭镇是个典型的农业大镇,农民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业经营活动,规模小,分布散,效益差。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当地人民政府积极向农民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让农民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提高农民对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工商部门利用注册登记、市场监管、红盾护农等工作契机,向农民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对前来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提供优先服务和上门服务,做到登记事前指导、事中服务、事后帮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截止目前为止,桂岭镇农村种养大户、农村能人等个人已申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7家,从业人员139人(其中农民132人),注册资金198.46万元,涉及种殖、养植、水产、食用菌等多个行业,使原本松散经营、无序竞争的农户整合到了一起,增强了市场竞争实力,为该镇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桂岭工商所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 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 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商明电〔2009〕27号)的文件精神,广西贺州市工商局八步分局桂岭工商所在辖区内开展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 市场专项整治工作。1.强化了对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产品下乡活动定点销售网点的管理,切实规范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下乡产品的经营行为;2.加强了对家电、汽车等商品二手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旧家电、旧汽车摩托车等商品市场秩序;3.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商品市场消费安全;4.强化了农村商品市场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秩序;5.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该所设立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与广大群众的咨询、申诉和举报,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加强宣传工作,并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统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近两个月里,该所共出动执法车辆肆车次、执法人员拾人次,检查家电、摩托车经营户33户次,较好地维护了辖区市场秩序,保障了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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