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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召开在职厅以上老供销人座谈会 学习贯彻国务院40号文件精神
时间:2009-12-17 10:02:48来源:作者:阿卡

  12月11日,云南省供销社邀请省内曾在供销社工作过的现在职厅以上干部座谈。参加座谈的老供销人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支持供销社贯彻《意见》精神,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

  参会的老供销人很多参加工作就在供销社,有的在供销社工作的时间长达20多年,供销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鼓舞激励他们健康成长,将他们培养成党的中高层领导干部。在不同岗位工作的老供销干部们在发言中谈到,近几年来,云南省供销社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总社的指导下,通过实施了四项改造,坚持改革创新发展,一举摘掉了连续11年亏损的帽子,卸掉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全行业坚持在服务“三农”中求生存,在改革创新中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农资供应市场份额等方面的成绩年年有突破,经营总额连年大幅提升,各项工作步入了全国先进行业,云南省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迈入了全新阶段。

  老供销们对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既提出忠恳的建议,又寄予了殷切厚望。他们在发言中说,国务院出台的40号文件,是供销社的一件大喜事,既是供销社的福气,也是“三农”的福气,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供销行业的关心,对供销社工作在发展和服务“三农”中重要作用的高度重视,这让曾经在供销社工作过的同志异常振奋、深受鼓舞,看到了供销社的希望,看到了“三农”的美好未来。他们说,国务院40号文件把供销社定位在“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上,就是希望和要求供销行业切切实实做好服务“三农”的工作,解决政府和其它部门解决不好的事情,在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中,供销社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结合云南供销社和云南“三农”的实际抓落实,用足用够国务院给予的政策,把现在取得的成绩作为新的起点,大力推进云南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全面推进新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加快云南省新农村建设进程,让供销社作为政府的一面旗帜在广阔的中国农村大地上高高飘扬。

  老供销们表示,他们将从关心“三农”的高度在自己的岗位上以实际行动宣传供销社,支持供销社,关注供销社,关心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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