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江苏省泰州海陵区社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四着并举将国发40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到实处。
一是着力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坚持开放办社的原则,加快联合合作步伐,按照《入社登记办法》的规定,积极吸纳成员社(成员单位),进一步优化供销社组织结构,完善供销社组织体系。
二是着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的原则,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以项目和网点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三农”为目的,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整合、优化现有经营网络资源和传统经营业务,着力建设以农资经营、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为重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构建安全、放心、方便的消费环境。
三是着力推进“三社”建设。基层中心供销社、为农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前沿阵地,是供销合作社系统为农服务的基础。一是量质并举抓好为农服务社的建设;二是按照“三位一体”的要求抓好基层中心供销社的建设;三是按照省总社“四有”要求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为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努力。
四是着力推进回收网点达标建设。继续履行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强化再生资源管理工作。一方面加大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的力度,全方位服务、多方面支持,促进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按照“合理化布局、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回收网点达标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文明城市的创建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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