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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召开全市供销合作工作会议
时间:2010-03-19 14:16:41来源:作者:尤丁

  3月15日,内蒙古赤峰市召开全市供销合作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平、市政协副主席哈斯巴根出席,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子峰主持了会议。市委政研室、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经科委、市发改委、财政局、农牧业局、商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各旗县区政府分管旗县区长、供销合作社主任、分管业务工作副主任、业务科长,市社机关干部和市直企业经理共9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供销合作社白景武主任作了题为“明确目标,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整体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经济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在总结2009工作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市供销合作工作任务。白景武主任在报告中明确了2010年全市供销合作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内政发[2009]108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新网工程”建设为中心,在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强化基层组织体系和壮大社有企业实力上实现新突破,整体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确保全系统商品营销总额达到30亿元,增长16%以上,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市政府吴平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是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是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现代农牧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各旗县区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抓紧研究制定贯彻国发〔2009〕40号、内政发〔2009〕108号、内政办发〔2009〕125号和即将出台的《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整体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工作的领导,为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对新网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在商贸流通、农牧业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发展上,对供销合作社给于倾斜和支持,并将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旗县区供销合作联社要按政策要求落实事业编制和财政拨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适宜供销合作社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供销合作社实施。要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

  会议对在2009年度全市供销合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喀喇沁旗等7个旗县区授予全市供销合作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了奖牌。敖汉旗长胜供销合作社等5个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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