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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助推宣汉县城乡统筹发展
时间:2011-11-22 10:51:13来源:作者:尤丁

  近年来,四川省宣汉县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转换机制,开放办社,面向农村,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按照“为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收到了党委、政府满意,农民受益的良好效果。目前为止,全系统已建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50个,辐射服务群众30余万人,成为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又一重要载体。

  一、加强协调,争取支持

  我们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扶持,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创造有利的条件。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府发〔2011〕8号)和《关于印发〈宣汉县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化流通服务网络的意见〉的通知》(宣府办〔2008〕76号),明确了政策措施、建设办法和发展规划,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纳入各乡镇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完成情况由县供销合作社考核认定。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的同时,我们还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配合协调,共同创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做到资源共享,平台共用,推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快速发展。

  二、多轮驱动,共同参与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涉及面广,投资大,回收期长,仅靠供销合作社自身的力量远远不够。为此,我们坚持“政府支持、供销合作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一是积极发动民间参与。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开放办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不仅整合了社会资源,而且壮大了办社实力。许多综合服务社的兴建就是利用供销合作社、乡(镇)、村(社区)集体闲置资产,吸收个体经营户共同投资加盟,既加快了综合服务社的建设速度,又完善了综合服务社的服务功能。二是积极调动各方参与。鑫茂公司在综合服务社开办庄稼医院,建立农资配送中心;鑫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综合服务社建立烟花爆竹连锁店;鑫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在综合服务社设置废旧物资收购站;德惠、惠利多、钟楼、人和等县城大型超市在综合服务社设立日用消费品小超市(连锁店)。三是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分批次建设。利用供销合作社资产、网络,改造升级一批;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谋划,改造新建一批;通过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建设一批;调动有关涉农部门、企业、社会能人的积极性,共同投资建设一批。

  三、典型带动,示范先行

  创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既无现成经验可以参考,也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借鉴。为此,我们选取那些基础条件好、经济实力强、人口密度大、消费水平高和周边环境好的较大乡村,集中投资,先后高标准建设了黄石乡百花村、天生镇进步村、东乡镇拱桥村、大成镇三桥村等12个示范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天生镇进步村社区综合服务社总投资9.8万元,主要从事生活资料零售、农副产品购进、生产资料销售、新农保支取、餐饮娱乐、医疗卫生、农技服务及“银供合作”为农服务等,服务半径涵盖附近5个行政村,为近3万村民提供生产、生活、文化、娱乐及金融等综合服务。2010年实现经营服务总额759.8万元,其中:生活资料零售完成220万元,生产资料销售完成260万元,农副产品购进完成110万元,代支新农保120万元,餐饮娱乐业收入45万元,医疗卫生服务收入4.8万元。是我县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的典型代表。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过程中,我们坚持跟踪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观摩等形式对成功的模式进行宣传推广,发挥以点带面、典型先行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创新方法,探索模式

  我们在学习、借鉴省内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富有自身特色的建设模式。君塘场镇社区综合服务社就是一个典型的缩影,该综合服务社是君塘中心供销合作社针对改制后“网点逐步减少、业务逐步萎缩、阵地逐步丧失”的现状,立足“基层社的基础在网点,网点的基础在服务”的指导思想创办的。形成了“社区综合服务社一条街”新型供销合作社组织发展模式:在发展方式上,本着“自愿加盟、承认章程、服从管理、接受服务”的要求,广泛吸收各类经营服务门市、网点加盟,目前,该社区综合服务社网点总数达23个。经营服务范围包括日用百货、五金电器、服装、餐饮、废旧回收、庄稼医院、中药材收购等,经营服务额占据场镇同行业的60%以上;在经营管理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松散型管理,坚持凡加盟的店,必须签订加盟协议,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经营制度,统一培训指导,统一商品标价等,自觉改善服务质量,共同维护供销合作社品牌;在组织体系上,实行“供销之家”管理,综合服务社成立工会,以中心社办公室为阵地,建立工会活动室、“职工之家”活动室,加盟店业主以活动室为家,定期开会学习、协商议事、保持紧密联系,使改制后的职工又找到了“娘家”,感到十分温暖;在服务管理上,中心社统一为每个成员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协调、沟通解决成员在经营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还适时组织成员开展活动,比如:春游、外出考察学习等,使大家切实感受到了加入社区综合服务社的优越性,增强了供销合作社的凝聚力,也提升了供销合作社的形象,更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便捷、放心的生产生活服务,“供销合作社”品牌形象也在当地深入人心。

  五、建管并重,凸显功能

  创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近年来,我们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管用并举、协调推进,以经营性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以公益性服务带动经营性服务,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三大中心”作用:一是强化理事管理功能,发挥“村务中心”作用。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与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进行有效对接,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深入开展为民服务代理,帮助处理一些日常事务,当好办公场所值班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科普知识讲解员、文明新风倡导员、产业技术推广员,提高了村级组织办事效率,在村级组织和群众之间搭建了便捷的服务平台。二是强化社区综合平台功能,发挥“商务中心”作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开展日用品、农资供应及农副产品收购等服务,实行连锁经营、双向购销,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称心、放心的商品,不出村就能把农副产品卖进超市。同时,建立商品销售、代办服务、价格服务三本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的经营行为,让农民真正得实惠。三是强化桥梁纽带功能,发挥“服务中心”作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日用品连锁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网上服务;农资连锁店抓好农资供应,开展农业科技咨询、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具维修等服务;银供合作为农服务点开展惠农卡助农取款业务,让群众不用到银行,就可以享受到取款、贷款、汇款、存款、刷卡购物等金融服务,截止今年9月底,我县代办网点共代理取款业务54.5万笔,交易金额6738.3万元,带动消费1600余万元,提升了供销合作社网点人气,扩大了业务经营量,树立了农行、供销合作社在农民中的新形象。农村群众深有感触地说:综合服务社建到哪里,哪里就热闹繁荣,哪里就方便实惠。

  当前,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正逐步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阵地、合作经济的新载体、助农增收的新平台、便民服务的新窗口、村级集体经济的新抓手和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虽然我社农村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起步时间不长、建设经验不足、投入相对有限、建设资金渠道不稳定等因素制约,仍存在建设质量有待提高、配送能力有待加强、服务功能有待提升、管理方式有待创新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压奋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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